临沂市•罗庄区

高龄津贴发放


   
承办机构 临沂市罗庄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实施主体性质 1
基本编码 37051101300102 实施编码 1137131100445279264370511013001
实施主体 罗庄区民政局 事项版本 12437.0
事项状态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
是否公示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
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办理方式 1
办理结果类型 55 办理结果名称 发放高龄津贴
送达方式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
联办机构 暂无 行使层级 4
服务对象 1
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
是否收费 0 办件类型 1
通办范围 办理形式 1,2,3
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1
网办深度 4
本事项支持 1,2,3,4,5
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: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迎宾大道265号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综合受理215窗口
咨询电话:0539-8267703
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: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迎宾大道265号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7楼703室
投诉电话:0539-8280567
受理地点、时间 受理地点: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迎宾大道265号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综合受理215窗口(综合受理) 受理时间: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:30-12:00;下午14:00-17:00(法定节假日除外)  
实施主体 罗庄区民政局 承办机构 临沂市罗庄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
基本编码 37051101300102 实施编码 113713110044527926437051101300...
事项版本 12437.0 事项状态
办理结果名称 发放高龄津贴 送达方式
行使层级 是否涉及征收(税)费减免的审批
实施主体性质 1 行政相对人
法定办结时限 征收种类
权力来源 1 是否存在运行系统 暂无
网办深度 4
本事项支持 1,2,3,4,5
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: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迎宾大道265号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综合受理215窗口
咨询电话:0539-8267703
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: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迎宾大道265号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7楼703室
投诉电话:0539-8280567
受理地点、时间 受理地点: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迎宾大道265号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综合受理215窗口(综合受理)
受理时间: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:30-12:00;下午14:00-17:00(法定节假日除外)  
实施主体 罗庄区民政局 承办机构 临沂市罗庄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
基本编码 37051101300102 实施编码 1137131100445279264370511013001
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1
事项版本 12437.0 事项状态
服务对象 1 通办范围
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1 办理形式 1,2,3
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
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
行使层级 4 权限划分 暂无
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
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
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
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
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55
办理结果名称 发放高龄津贴
网办深度 4
本事项支持 1,2,3,4,5
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: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迎宾大道265号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综合受理215窗口
咨询电话:0539-8267703
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: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迎宾大道265号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7楼703室
投诉电话:0539-8280567
受理地点、时间 受理地点: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迎宾大道265号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综合受理215窗口
窗口编号:综合受理215窗口
受理时间: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:30-12:00;下午14:00-17:00(法定节假日除外)  

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(文号)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
《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》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99年12月16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;2014年9月26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 第三十一条 逐步建立和完善具有本省户籍的八十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,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。 查看原文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,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《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〉等七部法律的决定》第三次修正 第三十三条 第二款 国家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。 查看原文
《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》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99年12月16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;2014年9月26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 第三十一条 逐步建立和完善具有本省户籍的八十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,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。 查看原文
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
户籍在本地,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。
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
户口本 1 1 份 1 必要 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个人持有
暂无
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
办结 《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 0 审核通过发放高龄津贴,不通过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。 魏振
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,内容详实准确,材料签章清晰且具有法律效力。 0 受理 魏振
暂无法律救济
暂无行使内容
问题1: 可以网上办理吗?
回答: 可以。
问题2: 户籍不在本地能否在本地领取高龄津贴?
回答: 户籍不在本地不能在本地领取高龄津贴。应向户籍地申请领取高龄津贴。